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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日前,《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规定,2018年四川大学继续在部分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截至2018年,共有25个学院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正在陆续公布。

  招生人数与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1428人

  1.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2.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计划

1.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2.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3.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工作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入学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含各类专项计划)。

  硕博连读

  针对本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1.本硕博连读计划:在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2.硕博连读: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3.提前攻博:在中期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4.三年级优秀研究生攻博:在优秀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被确定为硕博连读计划的考生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申请考核

  2018年四川大学部分博士招生单位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见“阅读原文”)

  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

3.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

4.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5.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

6.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注意事项

  

  务必记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三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详细情况请关注2017年12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生报考网上报名须知》。

  2.现场确认

  2018年3月5至6日进行现场确认,除申请考核制外的其他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记得带上这些材料

  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下列材料(不能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将相关材料在2018年2月28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现场确认材料不予退还):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即可下载打印)

  (2)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应届硕士毕业生

  ①学生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③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复试时查学生证原件

  往届生

  ①学位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复试时查验学位证。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

  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 :

  ①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②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③修读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

  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经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字盖章同意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无此项者不会进入该专项录取。

  

  千万别忘记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4月1日

  

  初试地点

  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网上打印)

  

  初试课程

  ①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

  ②外国语(初试不考听力)

  ③业务课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安排

  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组织符合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各单位不得提前组织复试。

  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招生单位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另加试(笔试)两门相关硕士学科专业主干课程。

  公平公正的录取

录取原则

  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得出。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类别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四川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四川大学。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说明

  1.四川大学按照国家及四川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s://gs.scu.edu.cn/jzj.aspx?TypeID=80)。

  2.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博士生分段完成学业,但博士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3.体检:复试时须在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经查不属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5.联系地址邮编:成都市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10065。

  6.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易老师

  7.咨询电话:(028)85404219 85403337 85403008

  内容:整理自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图片:整理自网络

  责编: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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