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中小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期末考核、寒假时间确定啦!市教育局昨天下发了市属学校2016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的文件,就期末考试和寒假给出了具体的安排。
考试和寒假时间已定
因为我市高中学校已经试行学段制,本学期普通高中学校1月20日学生离校,1月21日教师离校;下学期2月8日教师报到,2月9日学生报到注册。义务教育段学校和中职学校1月15日学生离校,1月16日教师离校;下学期2月13日教师报到,2月14日学生报到注册。
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也已明确。
高中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17日,
初中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10日至12日,
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11日。
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测试从上个月27日已经开始,将持续到1月8日,而专业理论和公共基础科目测试时间为1月9至10日。
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根据期末检测情况,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价,寻找教学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开发适合本校学生的复习资料,引导学生利用假期梳理所学知识,自觉做好复习工作,提高复习效率。高中学校根据高三年级选考实际,认真开展教情、学情分析,修订完善复习备考计划,切实增强复习备考针对性。
教育局同时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之前,将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各初中学学校做好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记录和阶段评价工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把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时反馈家长。
重视安全教育和规范办学
各学校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把师生安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加强师生假期旅行、视频上网、卫生、食品、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禁毒防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种校内外安全事故发生。尤其要在放假前再次对全体师生进行“双禁”工作宣传教育,下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寒假期间学生需注意的事项,提醒家长做好安全监护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文件同时要求各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寒假期间,除可以安排为期一天的“返校日”活动外,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本校或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文化补习活动。
文件明确将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落实学校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主体责任,在寒假开始前,以全体教师为参训对象开展一次师德校本培训。要求各校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嘉兴市教育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的教师以及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教师,年度考核要确定为不合格。在寒假期间,要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重点查处个别教师顶风开展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对出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投诉、举报较多而查处不力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市教育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8207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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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南湖晚报 记者 沈爱君
本期小编 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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